项目概况
新郑市文物局新郑市具茨山岩画数字化信息采集项目一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新财磋商采购-2025-2 | 新郑市文物局新郑市具茨山岩画数字化信息采集项目一期项目 | ****** | ****** |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内容:通过数字化技术手段,实现对具茨山岩画的全面、准确、高效的记录,并将其以更加生动、直观的方式呈现给公众,从而提高公众对岩画的认知度,推动岩画的保护和传承。(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4)服务期:1年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的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技术要求,如有政策调整以最新要求为准
(6)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7)项目属性:政府采购服务
(8)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内;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4、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5、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磋商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