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合同信息
合同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5-7-A ******人民政府2024年航空港实验区岗李乡何楼村、刘合集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二、合同主要变更信息
合同变更主要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1.2.4以及12.4.1项 合同变更主要内容: ******银行兰考支行 ******有限公司。 12.4.1项 付款周期:(二)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即人民币772272.00元(大写:柒拾柒万贰仟贰佰柒拾贰元整)。 (三)财政部门决算审计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7%,即人民币936379.80元(大写:玖拾叁万陆仟叁佰柒拾玖元捌角整); 变更为: (二)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即人民币193068.00元(大写:壹拾玖万叁仟零陆拾捌元整)。 (三)财政部门决算审计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97%,即人民币164107.80元(大写:壹拾陆万肆仟壹佰零柒元零捌分);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变更公告时间
合同变更时间:2025/04/02 变更公告发布时间:2025/04/03